第一阶段:课程水平认定阶段
1.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
采用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在校研究生相同专业培养方案开设课程,申请人应在规定时效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参加学校组织的结课考试,通过后获得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应学分。
2.国家学位水平考试
通过学校资格审查并转入在册库的申请人,在学习期间可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学员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4年内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4年内未通过者,学校不接受学位申请且学费不予退还。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阶段
学位论文阶段不超过2年(包括重新答辩)。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全部考试合格后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并答辩;答辩通过者授予学位。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仍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且学费不予退还。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流程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江汉大学学位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执行。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在申请硕士学位前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本次申请无效且学费不予退还。
以下情况,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以及申请学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申请人伪造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资料的;
(2)申请人论文存在抄袭等严重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的;
(3)申请人存在统考作弊等违规违法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