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已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
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5〕10号文件,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4.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同意。三、接受申请专业和国家学位水平考试科目国家学位水平考试科目为外语和学科综合。具体以申请人报考当年教育部出台的细则为准。一级学科代码一级学科名称全国统考综合全国统考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