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学习与考试
1.课程学习
采用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参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相同专业培养方案开设课程,申请人应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且达到规定学分,可颁发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
2.国家学位水平考试
通过学校资格审查并转入在册库的申请人,在学习期间可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位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并获取成绩单。
学习年限与学费
我校采取滚动开班模式,满员开班。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培养过程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阶段,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阶段。
1.课程学习阶段
课程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最长为5年,包括课程学习和国家学位水平考试。课程学费2.6万元/人,申请人自开班之日起4年内应完成课程学习且考试全部合格。因故不能按时完成学习和通过考试需延长1年者,应提交申请并按学校规定缴纳延长费用。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2.学位论文阶段
学位论文年限一般为1年,最长为2年(包括重新答辩),费用1万元/人。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全部考试合格后一年内完成论文开题、中期检查、检测、评阅和答辩等,答辩通过者授予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若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后重新答辩,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仍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申请条件1.申请人在规定年限内,获得申请专业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并通过国家学位水平考试。
2.申请人在规定年限内,撰写论文并通过答辩。